市商务局内设4个科室 (一)招商引资科 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全市国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程服务;承担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国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横向经济联合及技术协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跨地区、跨省、跨行业的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对重点联合、协作项目进行协调、督促和跟踪服务工作;参与有关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协作的组织工作;承担与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对口的其他工作。 (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按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有关项目合同、章程的变更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统计、管理和情况综合;确认考核产品出口先进技术企业;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外设置的分支机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终止和清算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全市利用外资环境改善和建设工作。 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及参与对外经贸谈判,综合分析全市进出口状况,提出质量平衡、结构调整意见及建议;负责执行进出口商品的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申办和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登记或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进出口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外经贸发展的政策调研并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出口数量,培育出口企业集群。 研究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规章制度;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及劳务中介组织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的核准、申报和监督管理(包括援外项目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及自筹资金项目);负责国外对我市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技术引进项目审查、招标和进出口机电设备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项目的审批工作; 负责外资企业驻外机构和来驻我市办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拟订并执行全市技术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技术贸易政策、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出口政策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引进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统计工作。 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吸引外资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检测体系的电子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相关信息;负责宣传工作。 (三)商贸市场科 研究拟订健全、规范全市流通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 负责与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指导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管理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关于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流通企业改革。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进出口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流通规划;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和生猪屠宰、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和成品油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洗染、家政服务等服务行业的国家行业标准、市场规则和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研究提出地方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吉菜开发和推广工作。 (四)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办理领导交办事项;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新闻发布、机要通信、保密、保卫、人事、劳资、财务、档案、文印、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拟定年度招商引资、外经贸和商贸市场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查;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和审改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的起草;负责全市外经贸、招商引资和商贸市场工作的综合、调查、研究。 负责后勤管理、车辆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机关工作制度拟订和督查督办工作、机关岗位责任督查和考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小额开拓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基金等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第三产业增加值及相关财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退税、稽核、出口贴息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机关和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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